湘外经院人字〔2023〕10号
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普通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3]12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3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所有尚未取得《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的专任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和辅导员须参加高校教师岗前培训。
2.岗前培训考试有科目不合格,且已合格科目有效期在3年以内(含3年,自首次参加岗前培训考试当年起算),符合补考条件的人员,请报名参加需补考科目的培训和考试,并列明具体补考科目。
3.岗前培训考试有科目不合格,且已合格科目有效期超过3年(自首次参加岗前培训考试当年起算),不符合补考条件的人员,请重新报名参加所有科目的培训和考试。
4.非教学人员(须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采取自愿原则,
符合申报高校教师资格证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校教师岗前培训。
5.取得外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人员。因其无法在我省申请高校教师资格,需重新参加我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并取得《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方可申请高校教师资格。
二、网上报名
1.参加岗前培训的人员(含补考人员)请于8月20日前登录湖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官网(http://szpx.hunnu.edu.cn/)报名注册。报名程序:从网站首页左下方选择“湖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入口”→实名认证→填报相关个人信息→上传相关附件材料→提交报名信息→学校人力资源处进行初审,通过初审后,由人力资源处将报名信息汇总后报省高师培训中心。请参训人员按规定时间进行网报,逾期将无法受理。
2.网上报名时请注意填写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确定无误再提交。
3.上传照片要求:按报名系统要求上传近期蓝底照片,对不符合规格的照片建议用图像处理软件另存为符合要求的照片后再上传。
三、培训内容
包括相关文件规定的《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五门课程培训及校本培训。
今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统一使用省教育厅组织编写、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最新出版的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教材。参加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的新学员均须购买全套教材。
四、培训组织和实施
岗前培训分为以下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岗前培训课程(教材)的线上培训,由省高师培训中心负责线上培训系统的开发和维护。学校人力资源处做好本校参训教师报名、资格审查、审核报名信息、汇总上报等工作。课程(教材)培训学时为136学时,其中《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24学时,《高等教育学》36学时,《高等教育心理学》32学时,《高等教育法规概论》15学时,《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29学时。任课教师均由湖南师范大学教学经验丰富、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担任。
线上培训平台开放时间为7月1日—10月10日,网址为http://szpx.hunnu.edu.cn/。
第二部分是由学校组织校本培训,省高师培训中心负责督导。学校人力资源处制定校本培训方案(含《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在岗实习方案),各二级学院指定学院培训方案,加强对新入职教师师德师风、校情校史、规章制度、教育教学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各二级单位须给每位参训教师配备一名师德高尚、教学经验丰富的指导教师。指导老师须满足以下要求之一: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取得博士学位,或担任系(教研室)主任,或担任专业负责人,或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比赛奖。1位指导教师最多只能指导2位参训教师,学校要核定指导教师的相应工作量,充分发挥经验丰富教师对年轻教师的“传帮带”作用。
五、考试组织与实施
岗前培训考试由省高师培训中心在省教育厅的指导下组织实施。修满规定的136个课时线上培训任务和学校组织的校本培训的参训教师方可参加岗前培训考试。
考试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课程考试,考试科目为四门,其中《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为闭卷考试,《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为开卷考试。考试时间为一天,初步定在10月中下旬,考试具体安排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第二阶段为综合考核。考核科目为《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依据学校和各二级单位组织的校本培训内容,包括《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课程培训信息、参训教师提交的跟岗实习听课笔记(6次)、15分钟微型课程教学视频、该视频课的教学设计和教学反思等材料进行综合考核。由学校人力资源处进行初评并提出建议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等次),省高师培训中心组织专家进行复评并确定综合考核成绩。学校人力资源处将上述考核材料及初审结果汇总表刻盘报送至省高师培训中心。
学校人力资源处须对参考教师进行“诚信考试”教育,帮助其了解考试违规处理规定,牢固树立“守纪光荣,违纪可耻”的道德准则,使每位参考教师遵守岗前培训考试纪律。学校的考风考纪情况将作为文明高校评比的重要依据。请各二级单位加强考纪考风教育,要求每位学员诚信参考,严禁舞弊。未参加岗前培训班的教师不能报名参加岗前培训考试。
六、成绩管理与证书颁发
1.考生必须在首次报名考试后三年内(含首次考试当年)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颁《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三年内未拿到合格证书的,需重新参加新一轮的岗前培训与考试,重新获取新的考试成绩。
2.《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从合格证书落款日期算起),持证人需在合格证书有效期内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2021年及以前获取《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的持证人可在2023年前完成高校教师资格认定,2024年1月1日起,该类人员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证须重新参加岗前培训和考试。
七、收费标准
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有关收费标准的批复》(湘价函〔2013〕221号)执行,培训费为200元/人,考务费为200元/人,教材费暂定为220元/人(以实际支付教材费为准,多退少补)。补考人员的补考费:考务费40元/门,培训费40元/门,合计80元/门(不含教材费)。培训费和考务费由学校代收,再交省高师培训中心统一结算;教材费由学校代收,统一购买教材。
八、注意事项和其他要求
(一)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是我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高校教师素质提升工程的关键环节。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将该项工作列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切实加强管理,确保培训质量。岗前培训工作将纳入省教育厅有关高校人才队伍建设绩效考核。
(二)岗前培训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湖南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作为申报高校教师资格证的必备材料之一。
(三)请各二级单位及时做好疫情防控信息报送工作,教师确诊病例要立即报人力资源处并填写表格,同时进行居家监测。所有新冠确诊病例需在核酸阳性后5-7天复查核酸,转阴后凭核酸阴性报告到医务室开复课证明方能参加培训。
(四)报送材料时间
1.请各二级学院于6月20日前将本学院新教师校本培训方案纸质版报人力资源处(需加盖本学院公章),并同时将培训方案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2.请各二级学院于8月15日前将《2023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学员名册》(见附件)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3.请所有参加岗前培训人员于8月15日前上交岗前培训费用620元/人(含教材费),参加补考人员按照80元/门(不含教材费)交纳补考费,统一上交湖南省高师培训中心。
(五)线上培训时间及课程安排另行通知,线下校本培训根据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联系人:曹俐 邓思彬
联系电话:0731-88140725
电子邮箱:841060921@qq.com
附件:2023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学员名册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2023年6月15日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办公室 2023年6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