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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上学期教学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人:日期:2023-03-09 10:13:38浏览数:

湘外经院评字〔2023〕3号


各二级单位:

为规范教学管理、促进教学材料质量提升,做好学校审核评估工作,现就开展2023年上学期教学专项检查的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学规范建设和内涵建设,提升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增强学校人才培养能力,强化教师的教育书人责任,深入推进评建工作,形成积极迎评的氛围。

二、检查内容

1. 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的课程试卷

审核评估重点关注命题、成绩评定是否科学合理,试卷分析是否到位,是否有持续改进机制。

整理与归档要求:依据《湖南涉外经济学院主要教学环节质量及考核标准(2022年修订)》(湘外经院教字〔2022〕18号)《湖南涉外经济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修订)》(湘外经院教字〔2018〕55号)等文件要求,核查内容主要包括:试卷命题、阅卷是否规范;评分、统分有无差错;试卷分析是否合理;资料归档是否齐全等。

2.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实践教学(包括课程实验、实验课程、实训、实习、课程设计等环节)材料

整理与归档要求:依据《湖南涉外经济学院主要教学环节质量及考核标准(2022年修订)》(湘外经院教字〔2022〕18号)《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实验教学管理办法(修订)》(湘外经院教字〔2013〕66号)《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教学管理办法(修订)》(湘外经院教字〔2016〕49号)《湖南涉外经济学院课程设计管理办法》(湘外经院教字〔2013〕38号)《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实验室建设实施办法》(湘外经院教字〔2013〕46号)《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校外实习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湘外经院教字〔2013〕45号)等文件要求,核查内容主要包括: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教学计划、教学指导书、总结、学生实验(实训、学习、课程设计)报告、评价表等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体现实践教学的有效开展。

三、检查方式及人员安排

采用学院与学院之间交叉检查方式。具体如下:

永利总站ylzz55——人文艺术学院

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外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体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音乐学院

检查参与人员由学院院长(组长)、教学督导、骨干教师等人员组成,原则上教学督导全部参加。分成3个小组,其中试卷材料检查小组不少于4人,实践教学材料检查小组不少于2人。

四、时间安排

阶段

时间

工作内容

自查整理阶段

3月7-3月17日

各学院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本单位教学材料的整理工作。

专项检查阶段

3月17日

组织对各学院教学材料进行专项检查。由各学院院长任组长,学院教学督导、部分骨干教师组成的检查组进行交叉检查,形成问题清单。

3月20日

各检查组反馈检查情况。

整改提升阶段

3月17日以后

各学院对照问题清单,对教学材料进行整改与完善。

五、工作要求

1.教学材料整理工作是教学常规管理工作,也是今后一项长期的重点工作,各二级学院必须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全员参与,切实做好教学材料整理的各项工作。

2.各二级学院要坚持问题导向,将历次教学材料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作为本次教学材料整理与检查的重点,对于部分问题反复出现的,要深入分析原因,出台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杜绝再次发生。

3.请各二级学院于2022年3月15日前提交各学院参与人员名单(包括组长及各检查小组名单)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纸质版(盖章)和电子版均要)。联系人:朱心如,电子邮箱:pgzx@hieu.edu.cn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2023年3月9日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办公室 2023年3月 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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