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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及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日期:2018-05-02 10:04:09浏览数:

各二级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164号,附件1)及《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湘外经院教字[2013]30号)的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及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推荐工作,并对已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项目类别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分为省级项目和校级项目两大类。省级项目包括:普通教育项目、继续教育项目、公共英语项目;校级项目包括:普通教育项目(自选项目)、招标项目和委托项目。

普通教育项目:为研究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教育的项目,面向普通教育工作者。

继续教育项目:为研究普通高校继续教育的项目(不包括自学考试助考),继续教育项目必须是专门研究普通高校继续教育教改问题,并由实际从事继续教育工作的管理人员或任课教师承担。

公共英语项目:为研究公共英语教学的项目,面向从事公共英语教学的教师。因单列了公共英语专项,普通教育和继续教育项目中不再立项公共英语类项目。

招标项目: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以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普通高校校地校企合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17〕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创办高水平教学应用型国际化本科院校的办学定位,本年度招标项目主要围绕如何推动学校专业链与产业链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及探索建立校地、校企协同育人的人才培养新模式等主题。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校企(地)合作专业共建、课程共建、双师双能型队伍建设、实践教学体系改革、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高校教师与行业企业、实务部门专家互聘和联合编写教材、教学案例等,招标项目题目自拟。

委托项目:重点解决学校当前教育教学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重点问题。今年拟立项“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实施的研究与实践”项目,委托教务处教研教改科进行专题研究;拟立项“推进我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工作路径研究”项目,委托思政部进行专题研究。

(二)申报条件

1.项目面向全校在编在岗教师和教学管理工作者,讲师及以上职称,且年龄不超过60岁,申报的项目中教学一线教师主持的项目应占2/3以上(一线教师是指在高校从事一线教学的专任教师,学校领导和学校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不属此列)。

2.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申请人年度申报主持和参与项目的不超过2项。

3.项目主持人已承担省级教改项目尚未结题的(包括本次申报结题),本次不得主持申报省级项目,可以申报校级项目;项目主持人已承担校级教改项目尚未结题的(包括本次申报结题),本次不得主持申报校级项目,可以申报省级项目。

4.不支持一题多报,重复申报。

(三)申报指标与立项数量

本年度拟推荐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4项,其中普通教育项目20项,继续教育项目2项,公共英语项目2项。本年度下达校级普通教育项目指标24项,招标项目指标12项,委托项目指标2项。各类项目申报指标主要根据各二级单位专任教师人数和综合考虑专业建设等因素确定,具体见《2018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各单位申报指标分配表》(附件2)。

(四)评审程序

1.各二级单位评审推荐。各二级单位根据下达的项目指标数量,结合湖南省教育厅及学校有关文件制定评审工作方案(评审方案于2018年5月15日前报送教研教改科)。各二级学院推荐评审工作委托各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完成,其中教学副院长必须参加,国际教育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理论教学部和职能部门推荐评审工作委托教务处组织完成。各二级单位要对申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严格进行资格审查,结合学科专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根据下达的指标认真组织推荐评审工作,做到评审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评审结果按推荐顺序排名,在各二级单位内部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2.学校学术委员会审核确认。学校学术委员会对各二级单位评审推荐结果进行审核确认。对各二级单位评审推荐的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无异议的直接确认推荐申报省级项目,有异议的项目根据项目所在二级单位提供的推荐顺序排名从推荐的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依次替补;对各二级单位评审推荐的校级普通教育类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和委托项目无异议的直接确认立项,有异议的项目直接不予立项。校级招标项目委托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采取现场集中听取项目负责人汇报的方式进行评审,立项数量视项目申报质量确定,评审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五)项目经费

学校给予立项的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提供1万元/项的经费资助,其中公共英语项目由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和学校共同提供经费资助。给予立项的校级招标(委托)项目和校级普通教育项目分别5000元/项和3000元/项的经费资助。

(六)申报材料报送

1.各类项目申请者须填写《2018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3)一式3份。每个项目用一个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页复印件。

2.各二级单位须填写《2018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4)一式1份(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3.各二级单位推荐评审工作有关过程材料。

二、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

组织项目申报的同时,学校将对已立项的教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以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期完成项目研究工作。

(一)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对象

1.2016年立项的校级项目、2015年和2016年立项的省级项目,如本次不能结题,必须接受中期检查。对于没有进行实质性研究的项目,无故不接受中期检查或中期检查不合格项目,进行通报批评并暂停经费支持。

2.2015年以前(含2015年)立项的校级项目、2014年以前(含2014年)立项的省级项目必须参加结题验收。项目到期应该结题而未能结题的,主持人须提交书面报告申请延期结题(延期时间不超过一年);延期结题仍不通过的,该项目作撤销处理,其项目负责人在三年内不得申报新的教改项目。

(二)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材料要求

1.中期检查项目材料

提交《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5)一式1份,相关佐证材料编辑好目录装订成册一份,每个项目用一个纸袋装好,在纸袋外贴上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封面复印件。

各二级单位须填写《2018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项目汇总表》(附件6)一式1份。

2.结题验收项目材料

省级教改项目提交《2018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7)一式2份,并提供以下材料:项目申请书复印件、成果主件及附件(反映成果的教学方案、论文发表的原件复印件,论文发表应在项目立项后且与项目相关、并须标明项目来源和第一单位为涉外)、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实践效果评议材料。其中省级项目结题报告书两份单独装订,其他所有佐证材料单独装订成册,应有目录和对应页码(项目结题材料不退,请自行留存备份),每个项目用一个纸袋装好,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结题报告书封面复印件,结题材料经学校审核同意后上报省教育厅进行评审。

校级委托和自选项目须提交《2018年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8)一式1份,其他结题佐证材料及装订与省级相同。

校级招标项目(限课程教学改革类别)结题成果要求:2014年及以后立项的招标项目应提供修订后的课程教学大纲一份、公开示范课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结题报告书一式1份。

各二级单位须填写《2018年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项目汇总表》(附件9)一式1份、《2018年教学改革研究结题验收项目成果汇总表》(附件10)一式1份、《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11)一式1份。

三、材料受理

1.国际教育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理论教学部和职能部门的项目申报、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材料直接报送到教务处教研教改科。

2.各二级学院的项目申报、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材料均由学院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研教改科(校办公楼111,不接受个人送交的材料),相应的电子文档请发至邮箱:19353325@qq.com。报送时间截止于2018年6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向小兵,电话0731-88140633。

附件:1. 关于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2. 2018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各单位申报指标分配表

3. 2018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申请书

4. 2018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

5.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6. 2018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项目汇总表

7. 2018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8. 2018年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 报告书

9. 2018年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 项目汇总表

10. 2018年教学改革研究结题验收项目成果汇总表

11.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成果统计表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2018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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