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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南涉外经济学院青年教师“育人育才师资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人:日期:2023-09-18 15:41:11浏览数:

 

湘外经院人字〔2023〕17号

关于印发《湖南涉外经济学院青年教师

“育人育才师资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现将《湖南涉外经济学院青年教师“育人育才师资培训工程”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2023年9月17日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办公室                  2023年9月18日印发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青年教师

“育人育才师资培训工程”实施方案

2023—2026)

为适应学校高质量发展需求,帮助广大青年教师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践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实现教师“德高为师,身正为范”的目标,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于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长远发展,为青年教师搭建成长平台,创造优良环境,打造一支信念坚定、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专业化高素质教师队伍,为学校高水平应用型人才培养与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 实施对象和时间

(一) 实施对象

全校所有中级(不含)以下职称教师

(二) 实施时间

2023年9月—2026年12月。在此期间符合条件的教师必须纳入培养,按期完成所规定的任务并达到考核要求。

三、 工作原则

——坚持师德师风为第一标准。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断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以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为基本底线,对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零容忍,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违纪违规教师;健全荣誉表彰制度,选树宣传教书育人典型,做好模范引领。

——坚持高素质专业化发展道路教师是学校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坚持教育者先受教育,搭建多元化、常态化、专业化的师资培训及考核评价体系,要求教师端正态度,严格自律,终身学习,引导教师刻苦钻研业务,积极完成本职工作,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坚持激发青年教师自我学习的内在动力,严格考核机制,确保培训实效。

——坚持“和学生在一”的工作理念。要求教师走近学生,言传身教,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在教学过程中注重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既要关心学生、了解学生、引导学生,又要对学生严格要求、严格管理。

四、 培训计划

(一)青年教师导师制

实行青年教师导师制,选聘教学能力强的校内外教学名师担任青年教师业务导师,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引领和指导,帮助青年教师快速提升教育教学能力,具体依据学校青年教师导师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考核时间:学期末考核。

考核方式:由导师、所在专业系(教研室)、二级学院考核定级,人力资源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备案,纳入教师成长档案。

(二)校院两级培训

设立入职培训、基础培训、提升培训、特色培训、晋升培训五个版块,采取“学校+学院、线上+线下、专题讲授+教学技能训练”的模式,遵循青年教师成长规律,分阶段、分层级、分主题开展培训,具体见附件。

1.入职培训

培训时间:2023年8月—9月中旬

阶段目标:使新聘教师了解学校基本情况、学校文化及规章制度,适应学校工作要求及管理理念,增进对学校的认同感、归属感。

培训内容:思想政治教育,师德师风,学校文化及规章制度,教育教学体系及管理要求,教学基本功训练等。

考核时间:2023年9月底

考核方式:由人力资源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进行结业考核,根据结业结果定岗。

2.基础培训

培训时间:2023年9月中旬—2024年1月。

阶段目标:帮助青年教师掌握基本教学技能,尽快实现角色转换,成为一名合格的高校教师,快速融入学校的教育事业。

培训内容:职业发展规划,教学方法与技能,教学常规工作要求等。人力资源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校级培训,至少开展一次;二级学院按照学校指定的每月主题,每周开展。

考核时间:校级培训在培训结束时考核;院级培训一学期进行两次考核,分别在期中、期末进行。

考核方式:校级培训进行结业(束)考核;院级培训实行日常考核+结业考核,由督导办公室进行日常考核,由二级学院制定评价方案并进行结业考核,人力资源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3.提升培训

培训时间:2024年2月—2025年1月。

阶段目标:帮助教师熟练掌握教学技能,扎扎实实做好教学常规工作,教学效果能够获得同行和学生普遍好评。

培训内容:人力资源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教师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双师双能型教师培养,每年寒暑假共开展两次,相关主题培训,一年至少开展两次;二级学院参照学校相关主题,依据学科专业特色,每两周开展一次。

考核时间:校级培训在培训结束时考核;院级培训一学期进行两次考核,分别在期中、期末进行。

考核方式:校级培训进行结业(束)考核;院级培训实行日常考核结业考核,由督导办公室进行日常考核,由二级学院制定评价方案并进行结业考核,报人力资源处。

4.特色培训

培训时间:2025年2月—2025年12月。

阶段目标:明确教师的专业发展方向,初步形成个人的教学风格及特色,有较为稳定的研究方向,具备开展一定的学科专业研究能力。

培训内容:人力资源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校级培训,一年至少开展两次;二级学院按照学科特色,参考学校相关主题,自定主题,每两周开展一次。

考核时间:校级培训在培训结束时考核;院级培训一学期进行两次考核,分别在期中、期末进行。

考核方式:校级培训进行结业(束)考核;院级培训实行日常考核结业考核,由督导办公室进行日常考核,由二级学院制定评价方案并进行结业考核,报人力资源处。

5.晋升培训

培训时间:2026年1月—2026年8月。

阶段目标:教师能熟练掌握各项教育教学技能,教学效果优良、教科研能力较强、各项成果能反哺教学;打造“金课”,力争 “金师”;围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开展工作。

培训内容:职称评审指导,科研能力提高培训,教学教研成果、科研成果展示。

考核时间:期末进行。

考核方式:由人力资源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牵头进行考核。

(三)践行课堂责任

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第一责任人,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教师教学工作规范等有关文件,恪守对课堂秩序、学生听课情况以及教学相关事项的管理职责,敢管学生,能管学生,管好学生,保证课堂的到课率、抬头率、前排率;扎实组织开展学生课前演讲;重视对学生的课外辅导答疑和作业布置。

考核时间:日常进行

考核牵头部门: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督导办公室

(四)抓好赛事评选

举办课堂教学竞赛、教案评比、课件评比等各种教学相关赛事,为青年教师单设赛道,调动教师参与积极性,要求教师一学期至少完成以下一项任务:参加一次校级以上教学赛事或评选活动;参与一项教科研项目;发表一篇教科研论文。

学校积极选树先进典型,通过形式多样的教学竞赛、评选等活动,加大对优秀教师参加校级以上比赛、评选的推选与培养力度,发挥榜样作用,推广宣传优秀教师良好经验。

考核时间:一学期一次,在期末进行。

考核牵头部门:教务处、人力资源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五)举办专项活动

结合学校重点工作,设立“磨课”“说课”“教学设计”“精彩一课”等各类专项活动,提升教师业务能力。专项活动由牵头部门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各学院压茬进行,实现人人通关、过关。根据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学院之间的评比,评比结果和部门考核挂钩。

考核时间:一学期一次,在期末进行。

考核牵头部门:教务处、二级学院等活动牵头部门。

五、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学校成立育人育才师资培训工程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各副校长、各二级学院院长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二级学院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由学院院长负责组织实施。学院系是工程实施的组织主体,明确任务,压实主体责任,确保形成相互配合的组织保障。

(二)严格督导检查,强化日常督查

坚持期初、期中、期末三期常规检查,同时结合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学生考核材料、毕业论文(设计)、课堂教学资料等教学基本材料,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进行追责并在全校通报,确保教学基本材料质量。

在检查督导方面,教学管理人员不定期教学巡视,教学巡视典型上报教务处,定期发布教学工作简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成员、学院督导通过听课、巡课、走访、座谈,定期发布教学质量监控报告;督导办公室、人力资源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通过行政督查,定期出具督查简报。对教学工作简报、教学质量监控报告、督查简报中通报的教学不良事项,进行闭环处理,在限定时间内完成。

考核时间:日常进行

考核牵头部门: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督导办公室、人力资源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三)科学评教评价,严把质量关

运用好教务系统等信息化平台进行评教评学,评教成绩由学生、同行、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三方出具的成绩构成,评教结果直接和教学质量考评等级关联,最终作为教师考核的重点指标。

考核时间:一学期两次,分别在期中、期末进行。

考核牵头部门: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四)加强量化考核,重视过程管理

对各项措施内容进行量化考核,加强考核频次,注重平时考核和期中、期末考核相结合,教师在培训中的考核结果与人事考核进行关联。学期末根据教师考核结果,对各二级学院及其负责人进行排名,排名结果与人事考核进行关联。

(五)优化培养环境,健全激励机制

1.学校育人育才师资培训工程领导小组全力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在现有条件基础上优先考虑支持青年教师提升发展的需要,安排适当学习和活动场所,各职能部门应予以相应的支持与保障。各二级学院可从师资培训经费和教学建设经费中安排部分费用组织项目实施,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保障。

2.为鼓励青年教师脱颖而出,校内已有各项资助项目和竞赛项目等应开辟青年教师赛道,单独评审,专项支持。在青年教师提升过程中表现优秀者可聘任为讲师,获得省级及以上重大课题、竞赛奖励,可破格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六、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对教师能力提升工作,严格执行学校教学工作规范、师德师风规定、评教制度、督查考核及惩处规定等制度,严格落实教学主要环节(理论课教学、考试、毕业论文设计、线上教学、实验教学、实习与实训教学、课程设计等),做到培育、引导、管理、评价、改进紧密结合,切实提高教师政治和业务素养。

(二)追求实效

通过本实施工程,要求实施对象一年内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两年内教学效果达到良好及以上标准,三年内取得讲师职称。切实提升教师综合素养,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为学校内涵式、进阶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附件:湖南涉外经济学院“育人育才师资培训工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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