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不断提高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激励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勤奋钻研、勇于创新,并进一步规范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工作,特再次修订《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办法》(湘外经院教字〔2013〕63号),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2022年7月5日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办公室 2022年7月5日印发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评选办法(修订)
为不断提高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激励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勤奋钻研、勇于创新,并进一步规范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工作,特再次修订《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办法》(湘外经院教字〔2013〕63号)。
一、组织管理
教务处统一组织学校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工作。
二、评选时间
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每年评选一次。每年评选的具体时间根据当年相关工作通知的时间而定。
三、评选对象
应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四、评选条件
1.推荐的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新颖、切合实际,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论文类毕业论文(设计)应按期圆满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任务。选题新颖,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立论正确,观点新颖,结构合理,内容充实,计算与分析论证可靠、严密,思路清晰,条理清晰,逻辑严密,重点突出,资料翔实,语言流畅,结论正确合理。能熟练地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一定的创新意识。答辩时概念清楚,语言表达准确,具备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设计类毕业论文(设计)应按期圆满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任务。设计方案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设计说明书完备,设计方案较为科学,计算、实验分析严密、正确,结论合理,数据可靠。其中艺术类设计版面及其它相应表现手段完整、规范,整体制作效果好;理工类设计完成设计任务书所有项目,分析严密,计算准确,图表完备准确,图纸内容符合国家标准,设计说明书条理清楚,分析能力强;其他专业类综合训练类可参照设计类条件,重点考察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项目方案的设计水平、方法和手段的运用、项目实施过程综合素质的体现,以及项目成果的完成情况、专业水平、创新性等是否达到培养要求,是否体现专业特色。答辩时概念清楚,思维清晰,能正确回答问题。
2.推荐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为优秀。
3.推荐的毕业论文(设计)的学术诚信检测相似比须符合学校要求。
4.推荐的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符合学校撰写规范要求。
五、评选办法与要求
1.学校根据当年毕业生人数和专业结构情况,确定评优比例(一般不超过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的2%),下达各二级学院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名额。二级学院应杜绝简单摊派完成任务式的评选现象,评选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数量达不到学校分配的指标数,可以少报。
2.各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结束后,经各答辩小组提名,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对提名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评选,择优推荐。
3.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后报主管校领导批准。
4.各二级学院推荐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时,应向教务处提交如下推荐材料:
(1)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汇总表;
(2)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
(3)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4)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语;
(5)毕业论文(设计)评阅教师评语;
(6)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
(7)毕业论文(设计)学术诚信检测简版报告;
(8)毕业论文(设计)原件;
(9)毕业论文(设计)4000字左右的压缩稿。
六、表彰奖励办法
1.学校对评为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作者,发文通报表扬,并将其毕业论文(设计)编入当年《湖南涉外经济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汇编》。
2.学校对被评定为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论文指导教师,认定为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发文通报表扬并按学校奖励管理办法给予奖励。
七、附则
1.各学院应根据本办法制定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实施细则。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1.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
荐汇总表
2.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推荐表
3.优秀论文(设计)压缩文稿参考格式